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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X法案框架下的內部控制與外貿圍巾工廠問題
新聞來源:蘇州禾孚泰 點擊次數:1132次 更新時間:2012-04-20
核心提示:SOX法案框架下的內部控制與外貿圍巾工廠問題
內部控制本身有一個發展過程,并體現出明顯的軌跡,體現在從重視控制的結構到重視控制的程序,從重視控制的類別到重視控制的要素,從重視資產保護到重視整體運營,從不承認審計人員的舞弊審計責任到承認舞弊審計責任等等,說明人們對內部控制的認識在不同的觀點相互影響下而發展。
起初,內部控制涵蓋會計領域與管理領域,但現在卻幾乎被會計行業專用。內部控制的前身是內部牽制,1900年至1936年左右是其主要發展階段。那時,內部控制的目的被視為保護資產尤其是現金以防雇員挪用或盜竊。隨著資本市場在社會經濟中地位的不斷提升,1929年美國聯邦儲備公報開始強調對內部會計控制的信賴;1936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在《獨立公共會計師對會計報表的審查》公告中首先提出內部控制這一概念,將其定義為“組織內部采用的用以保障現金和其他外貿圍巾工廠資產的安全以及檢查賬簿記錄的準確性的手段和方法”,可見內部控制的功能仍然是保證最小化記賬錯誤與保護資產。
1949年AICPA下屬的審計程序委員會(CAP)在一份報告中對內部控制進行了擴展,將其定義為“外貿圍巾工廠內部采用的旨在保護它的資產、檢查它的會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提高經營效率以及促進對既定管理政策遵循的組織計劃與所有協調方法和手段”,這表明內部控制的發展進入新的階段,其功能開始向外貿圍巾工廠經營方面擴張;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經營效率與管理政策的遵循日益受到關注。1958年l0月,CAP發布第29號《審計程序公告》(SAP),將內部控制分為會計控制和管理控制兩部分,認為會計控制包括組織的規劃以及有關并且直接涉及資產保護與財務記錄可靠性的所有方法和程序,而管理控制則包括組織的規劃以及有關經營效率、管理政策的遵循及通常間接涉及財務記錄的所有方法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