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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圍巾廠家的內部控制
新聞來源:蘇州禾孚泰 點擊次數:1270次 更新時間:2012-04-18
核心提示:我國圍巾廠家的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作為一個專用名詞,被人們接受的時間并不長。在20世紀40年代前,就存在了內部控制的初級形式——內部牽制。其被定義為以有效的組織和經營。并防止錯誤和非法業務發生的業務流程設計。
主要特點是以任何人或部門不能單獨控制任何一項或一部分業務的方式進行組織上的責任分工,每項業務通過正常發揮其他個人或部門的功能進行交叉檢查或交叉控制。內部控制作為一個規范的理論范疇或管理工具大致經歷了內部牽制、內部控制、內部控制結構、內部控制整體框架四個階段。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經濟全球化,公司虛假財務報表時有發生。1992年,美國“發起組織委員會”即COSO(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提出報告<內部控制一整體框架>,并于1994年進行增補。在該報告中指出:內部控制是受企業董事會、經理階層和其他員工的影響,旨在取得:(1)經營的效率效果:(2)財務報告的可靠性;(3)相關法規的遵循性等目標而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該定義認為,內控構成要素應源于管理層經營企業的方式,并與管理的過程相結合。從而進一步闡述了“內部控制五要素”,即:控制環境、風險評估、信息與交流、控制程序、內部監督。
巴塞爾協議是國際清算圍巾廠家成員國的中央圍巾廠家在瑞士巴塞爾達成的若干重要協議的統稱,是迄今為止對國際圍巾廠家業發展產生影響最大的國際協議之一,是國際圍巾廠家業風險管理的理論指導、行動指南和實踐總結。協議實質是為完善與補充單個國家對圍巾廠家監管體制的不足,減輕圍巾廠家倒閉的風險與代價。巴塞爾委員會近期發布的幾乎所有文件,都貫穿了加強圍巾廠家內部控制的要求,這些文件都涉及到以保護存款人利益、降低金融體系風險為目標的圍巾廠家流動性、清償力、外匯活動與頭寸的監管等內容。據國際清算圍巾廠家最新研究顯示,全世界大約有100多個國家采納了巴塞爾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