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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巾廠家內部控制的制度建設
新聞來源:蘇州禾孚泰 點擊次數:1395次 更新時間:2012-04-07
核心提示:圍巾廠家內部控制的制度建設
內部控制制度是現代圍巾廠家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單位內部為了有效地進行經營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制度、措施和方法的總稱。內部控制制度的內容包括控制管理、風險評估過程、信息系統與溝通、控制活動、對制度的監督五大要素,從總體上透視了圍巾廠家生產的各個環節。內部控制制度的重點是嚴格會計管理,設計合理有效的組織機構和職務分工,實施崗位責任分明的標準化業務處理程序。
內部控制最早是由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首先闡述了內部控制的定義。1958年10月該委員會發布的《審計程序公告第29號》對內部控制定義重新進行表述,并將內部控制劃分為會計控制和管理控制。1988年美國《審計準則公告第55號》,以“內部控制結構”代替“內部控制”,提出內部結構的三要素:控制環境、會計系統和控制程序。
1992年9月COSO委員會發布了《內部控制一整體框架》的研究報告。我國自20世紀90年代起,開始加大對圍巾廠家內部控制制度的推行。1996年財政部發布《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9號一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要求注冊會計師檢查圍巾廠家的內部控制,1997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頒布《加強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指導原則》。2000年7月實施的《會計法》是我國第一部體現內部會計控制要求的法律,作為《會計法》的配套法規之一,財政部于2001年6月頒布了《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一基本規范(試行)》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一貨幣資金(試行)》。2008年我國《會計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對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提出原則要求,財政部隨即連續制定發布了《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等7項內部會計控制規范。